關于《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代收市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有關事項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一、 公告的依據
《公告》依據《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暫行辦法》(京計投資字〔2002〕1792號)、《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地方稅務部門代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的通知》(京財綜〔2018〕562號)相關要求制定。
二、 關于需要提交的資料
我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結合業務實際情況,多次討論和征求意見后,最終確定了城六區的中央及軍隊在京建設項目和城六區的其他建設項目需要提交的資料。
三、 關于繳費流程
稅務機關向繳費單位開具《北京市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北京市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共六聯,一至四聯為繳費憑證,繳費單位持繳費憑證到市財政局指定的非稅收入收繳代理銀行進行繳費,持蓋有銀行收訖章的《北京市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第一聯)至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地稅服務窗口換取《北京市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第五聯)后,至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理后續建設項目審批手續。
四、公告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